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计划指导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广油〔2024〕11号)文件精神,经初步审核,现将各部门、二级学院报送的2025年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计划指导教师工作量按学院(部门)分类予以公示(见附件2)。
第一轮素质拓展学分计划指导教师工作量审核统计中,部分指导教师上报的数据存在以下问题,请核对本学院(部门)工作量统计汇总表及相关子表:
1.第一指导教师分配的工作量不得少于40%,部分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分配量未达到40%,请第一指导教师重新分配。
2.根据同一年同一类型比赛(活动)第一指导教师指导项目分值计算不超过4项的原则,部分指导教师同一类型比赛(活动)上报的总项目超过了4项,第一轮统计已剔除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数据并重新核算,请相关指导教师核对。
3.根据同一作品同一年在同类竞赛中获得多级奖励,只计算最高级别奖励,不予累加的原则,部分指导教师同一项目报了多项奖励,只计算最高获奖等级的工作量并重新核算,请相关指导教师核对。
4.部分赛事不属于高质量素拓成果(学科专业竞赛为重点学科竞赛),第一轮统计已剔除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数据并重新核算,请相关指导教师核对。如需调整为一般性素拓成果申报,请按要求重新提交《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计划指导教师工作量审批表》(附件3,含汇总表及具体项目子表)。
5.部分指导教师有“待补充材料”的相关成果,一般为以下情况:
(1)佐证材料(如证书)上无相关指导教师信息,请补充其他佐证材料或通过所在学院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2)未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审批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第一轮统计已剔除佐证材料不完整的数据并重新核算。如需重新申报,请按要求重新提交佐证材料及《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计划指导教师工作量审批表》(附件3)。
6.部分指导教师上报的大创项目不是2025年结题项目(当年工作量统计为当年结题的大创项目,2025年结题项目一般为2023年的立项项目),第一轮统计已剔除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数据并重新核算,请相关指导教师自行查阅创新创业学院相关通知并核对。
7.如有跨学院、跨部门合作或作为成果项目其他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已汇总至第一指导教师所在学院,请相关指导教师注意核对。
公示期自2026年10月30日起,共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各成果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在公示期内填报《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计划指导教师工作量审批表》(附件3,含汇总表及具体项目子表),将审批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统一提交给所在学院素拓指导教师(或所在职能部门素拓工作负责人员)汇总。各二级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或各职能部门素拓工作负责科室)负责核对指导教师佐证材料并汇总审批表。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统筹汇总的《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计划指导教师工作量审批表》(可编辑的Excel文件和盖章扫描版PDF文件)及各类佐证材料,打包压缩命名为“XX学院/部门+2025年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计划指导教师工作量+一轮公示核对补充”,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邮箱cxcyxy@gdupt.edu.cn。各学院(部门)汇总文件最迟需在2026年11月6日下午下班前提交。
本次公示不接受指导教师的个人申请,各学院、各部门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汇总文件的项目不予受理。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668-2923912;0668-2339159
地址:官渡校区中专楼115;西城校区:教学综合楼H314
附件:
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计划指导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广油〔2024〕11号)
2.2025年素拓指导教师工作量统计汇总表(一轮公示版)
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计划指导教师工作量审批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