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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教研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期间课堂教学管理的通知

【内容提要】

各位任课教师:

教育部将于11月17-21日派专家组进驻学校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总体安排,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期间,教研室再次重申要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树立严谨的校风、教风和学风,保证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师生必须按时上课,教师一般应提前十五分钟到达上课教室。向任课班级学生强调:不得迟到、早退或旷课,严格执行校园卡考勤,因病、因事不能听课者必须事先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课者,以旷课论处。

二、在各种场合和各种渠道向学生重申言行举止应符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衣着应整洁得体,不得穿背心、低胸吊带上衣、超短裙、非制式短裤等过于暴露服装进入教室;不得穿拖鞋、赤脚进入教室;不得在教室内吸烟及将食物带进教室;不得在课堂内睡觉或谈笑喧哗。

三、教育引导学生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关闭手机等通信及娱乐设备,保持教室肃静,不得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如使用手机及通信设备作为学习工具时,应服从教师教学安排。学生有特殊情况需中途出入教室时,必须取得教师的同意。

四、教育引导学生在课堂上应注重礼仪,尊重听课专家与任课教师,特别是回答问题时应起立。上课过程中,学生不得随意打断教师的讲授,确需提问题时,应在座位举手示意,经教师同意后,方可起立提问。

五、教育引导学生,如对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有意见,课后可直接与教师进行沟通,也可以按流程向相关学院、教务处等部门反映,以帮助教师改进教学工作。

六、教育引导学生应保持教室内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废弃物等;课前和课间休息时,要轮流值日擦拭黑板,保持黑板清洁。

七、教师上课时必须要有前课回顾与课程小结,教育引导学生必须按教师的要求,合理进行预习、复习,认真完成作业。

八、教育引导学生必须爱护教室内各类教学设施,不得挪动、损坏教学设施,严禁在课桌椅、墙壁等教学设施上涂画、张贴。

九、教研室及创新创业学院将加强课堂教学的巡视和监督,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就业创业教研室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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