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部门)、个人:
现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广东省本科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的通知》(原通知见附件1)。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2024年广东省本科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赛项及承办单位的通知》安排,为统筹做好2024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赛项及承办单位
2024年,将继续举办广东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等10项赛事,赛事名单及承办单位见附件2。
二、参赛单位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大力宣传,严密组织,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赛,并做好参赛项目的培育和选拔工作。各高校应由教务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成立专门的学科竞赛管理保障团队,制定并落实对各参赛项目的支持举措,组织本校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指导和把关,确保参赛项目质量。同时,各高校要提早谋划,引导师生预先研究,为今后的参赛做准备,成熟一项推荐一项,保证与上一年度相比增质增量。
(二)各高校要加强与赛事承办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赛事承办单位工作,鼓励和推荐本校优秀的专家参与竞赛组织和评审等工作,发挥我省高校各学科专业专家的优势,集中力量把各项赛事办成品牌,多为国赛输送精品,不断扩大赛事的受益面和影响力。
(三)建立激励机制,营造争先创优的竞赛环境。各高校之间要相互学习,做好参赛动员,规范校内选拔程序,竞赛组织能力和获奖情况将作为学校今后申请承办该项赛事的依据。同时,学科竞赛获奖情况将纳入我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建议各高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提高本校师生参赛的积极性。
(四)各高校要按照赛事承办单位的通知要求,按时做好参赛准备工作。各项竞赛实施方案和具体通知等有关赛事信息以承办单位发布的为准。
三、赛事承办单位工作要求
(一)各承办单位要提前做好筹备工作,并在比赛正式开始前30日正式行文将竞赛具体实施方案报省教育厅审核。实施方案内容包括竞赛名称、宗旨与目的、组织结构、参赛对象、竞赛内容、奖项设置、评审表彰、赛事流程、条件保障、工作安排、经费预算、监督机制、应急预案和联系方式等。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论证实施方案,确保其详细、完备、科学、可操作,特别是合理设计赛事题目,科学设置评分标准,保证竞赛活动公平、公正、公开。
(二)实施方案经审核后,承办单位应在其官网或赛事网站显著位置尽早发布参赛通知,并通过多种途径扩大宣传。通知须向各参赛高校明确竞赛名称、竞赛日程安排和地点、参赛条件、比赛形式、报名方式及截止日期、命题范围、评审规则、奖项设置、拟奖励名次和数量等信息。
(三)大赛结果必须经评审产生,各等次奖项在设置上应保持合理梯度。竞赛奖项设置获奖总体比例一般不超过50%,其中一等奖一般不超过10%、二等奖一般不超过15%、三等奖一般不超过25%。原则上,除一二三等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一般授予一等奖获得者指导教师)外,不再设立其他奖项。确需设置其他单项奖的,须在报送实施方案时详细说明原因及数量,经省教育厅研究确有必要的,准予设立。
(四)各承办单位要健全赛事组织管理机构,牵头成立竞赛组委会、评审委员会(专家组)和仲裁委员会,并制定有关委员选聘规则、委员职责等制度措施。评委选聘应综合考虑其工作经历、学科背景、能力经验、工作态度等因素,单个竞赛项目评审专家组评委人数一般不少于7名,且非承办单位专家人数比重不得低于80%。
(五)各承办单位要严格制定评判细则,确保比赛组织严密有序。评判标准要公开、明确、严密,尽量避免人为因素的影响,一旦确定,不得擅自更改。承办单位应对评审过程全程录像,并妥善保存评审专家的原始评分、测试记录等原件材料。
(六)各承办单位应及时将比赛有关信息、结果、图片等发布至本校官网和赛事网站。竞赛评审结束后,承办单位及时在学校官网主页和赛事网站等显著位置公示竞赛获奖名单,公示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参赛选手、所在学校、作品名称、竞赛成绩、获奖类别等信息。重要赛事信息可发布在省教育厅官网或广东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
(七)各承办单位须成立有广大本科高校代表共同参与的仲裁委员会,负责对异议进行调查处理,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满,获奖结果没有引起异议或异议已得到妥善处理的,视为通过获奖公示环节。
(八)各承办单位应不断扩大赛事的影响力和受益面。一是积极协助和支持推荐参加国赛项目及属高校开展备赛工作,提高我省参加国赛项目成绩;二是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港澳高校学生参加广东省本科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请各高校相关部门协助发动,确保参赛作品质量。
四、 其他事项
(一)各高校要加强条件保障,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严格执行赛事规则和纪律,确保比赛公平公正公开。
(二)竞赛结果公示结束后1个月以内,承办单位应以正式公函形式向省教育厅报送书面总结、获奖名单和学科竞赛电子证书数据采集表。书面总结包括赛事筹备、组织、评审、保障、取得经验与成绩、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内容。未报送书面总结或书面总结未获认可的,赛事获奖证书不予发放。
(三)自2024年起,所有竞赛获奖证书均采用电子证书形式发放,不再发放纸质证书。承办单位提交学科竞赛电子证书数据采集表并通过审核后,获奖选手和教师方可在广东省教育厅指定网站通过身份证号码查询证书。
(四)各高校、赛事组委会、相关评委会成员以及参赛人员, 比赛举办期间应自觉遵守赛事纪律,确保比赛风清气正,共同维护赛事声誉。
(五)赛事筹备及举办等事宜,可径向各承办单位咨询。
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及电话:张兵,020-37626821。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广东省本科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的通知
2.2024年广东省本科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承办单位及联系方式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