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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学院关于收集国家数据平台相关数据的通知

【内容提要】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的要求,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牵头统计各二级学院学生获奖、协助统计发表专利及论文发表等情况,为做好数据采集工作,需要各二级学院上报相关数据,现通知如下。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的要求,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牵头统计各二级学院学生获奖、协助统计发表专利及论文发表等情况,为做好数据采集工作,需要各二级学院上报相关数据,现通知如下:

一、需要在学校官网“办事大厅——公共服务栏”对应程序上填报的数据(《学生成果统计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1)

(一)学科技能竞赛获奖情况(在“学生获省级及以上学科技能竞赛获奖”程序中进行填报)

(二)学生发表论文,指在校本科生在国内外正式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的数量。(在“学生发表学术论文”程序中进行填报)

(三)学生专利著作权情况,指在校本科生申请获准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著作权的数量。(在“学生专利著作权授权”程序中进行填报)

(四)学生参加国际会议情况(在“学生参与国际会议”程序中进行填报)

学生受邀参加在国际学术界有一定影响、有多个国家的专家、学者参加的学术会议,并有论文入选会议论文集或大会发言的情况收集。

(五)学生发表作品情况,指学生在国内外正式出版刊物或重大活动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诗歌、散文、小说等。(在“学生发表作品”程序中进行填报)

(六)学生在校创业情况(在“在校学生创业”程序中进行填报)

凡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学生本人为法人的均需进行填报。

(七)学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情况(在“学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程序中进行填报)

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职业资格证清单》详见附件2。

统计时间为学生入学至今,已申报过的无需重复申报,请通知学生登录学校官网“办事大厅——公共服务栏”选择对应程序补报相应成果,各级管理员需在10月20日前完成上报数据审核。

提醒:学生成果统计系统数据是各类成果数据申报、考核测评标准的重要依据,学生平时如获得相关成果,请及时在“办事大厅——公共服务栏”相应程序上报,以免漏报,导致统计数据有误。

二、需要上报以下数据到创新创业学院邮箱:cxcyxy@gdupt.edu.cn

(一)本校老师兼职或离岗创业情况、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情况(统计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分别填写附件3、附件4;

(二)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情况(统计时间:2023年1月1日-2024年9月30日),填写附件5;

(三)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情况(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填写附件6;

以上电子版材料(附件表格Excel版、附件表格加盖学院公章PDF版及各类佐证材料)请于10月20日之前打包发送到创新创业学院邮箱:cxcyxy@gdupt.edu.cn,邮件以“二级学院名称+2024国家数据平台上报材料”命名,无数据的在各表格中填写“无”,也需一并提交。

三、有关要求

(一)本次收集的数据及佐证材料将用于国家数据平台上报及作为二级单位(部门)及其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依据,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审核,保证数据准确、真实、有效,填报的数据必须有据可依、有据可查,并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负责收集审核的领导、辅导员及学生干部请扫描以下二维码加入学生成果统计系统工作人员联系群

(二)请各二级学院认真阅读每个表格的填报备注说明,注意统计的时间节点,按要求收集填报相关数据,保证数据真实性、有效性。各二级学院做好佐证材料(包括上报和无需上报的)备份工作,以备检查。

统计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创新创业学院联系,联系人:孟老师、吕老师,联系电话:2923912。

附件1:学生成果统计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2:职业资格证清单

附件3:教师兼职或离岗创业情况统计表

附件4: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情况统计表

附件5: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情况

附件6: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情况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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