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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内容提要】各单位(部门):为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蓬勃开展,进一步培育和提升大学生“互联网+”、“挑战杯”等各项竞赛项目水平,服务学校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根据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广油 [2021] 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

各单位(部门):

为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蓬勃开展,进一步培育和提升大学生“互联网+”、“挑战杯”等各项竞赛项目水平,服务学校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根据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广油 [2021] 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级别、类型及类别

1、申报项目级别分别是: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简称“大创计划项目”);

2、项目按类型分为三类,分别是: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含公益创业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含公益创业实践)。

3、项目按类别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重点支持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项目一般面向一、二、三年级本科学生申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承担一项国家级、省级或校级大创计划项目,同一学生作为多个项目负责人申报的,视为无效;

2.所有2022年立项校级大创计划项目(未获得国家级、省级大创立项项目)必须申报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省级项目,获得国家级、省级大创立项视为校级大创计划项目完成结题;

3. 项目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

4.项目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每个项目需1-2名指导教师,第一指导教师指导项目数量原则上副处级以上干部指导的项目不超过2项,其他干部、教师指导的项目不超过4项,所有指导教师均需填写《创新创业师资入库表及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

5.项目应独立建设和研究,已以其它名义获得省级及以上(含国家级、省级大创计划项目,攀登计划项目等)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纳入。

三、重点支持领域项目

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研究团队要有效利用高校和社会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大学科技园、技术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研究平台所拥有的一流学科和科研资源,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颠覆性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

1.优先支持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相关的项目;

2.优先支持与专业相关度高、有鲜明创新理念和技术的项目;

3.优先支持与精准扶贫、粤东西北地区均衡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密切相关的项目;

4.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与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的项目;

5.优先支持项目经费充足且有高水平教师参与指导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请根据通知精神,积极发动学生申报大创计划项目。

(1)鼓励2021年、2022年校级大创已立项的项目申报2023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创计划项目,要求所有2022年校级大创计划项目(从未获得国家级、省级大创立项项目)必须参加2023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创计划项目的遴选,鼓励尚未经过培育有较好的研究基础的项目参与遴选大创计划项目申报。校级大创计划项目获得省级或国家级大创立项的,认定已达到校级大创计划项目结题要求,准予结题,各项目团队需按照省级或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要求开展研究。

(2)各二级学院必须加强“项目池”建设,广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充分发动专业教师的指导积极性,引导发动学生积极申报大创计划项目。

2.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单位大创计划项目的组织、资格审查(立项项目根据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进行归口管理)、材料收集等工作。

3.申请者根据项目类别要求选择填写项目申报书(包括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每个项目限选一类项目填报,指导教师填写创新创业师资入库表及信息汇总表,申报书(纸质版一式2份)与师资入库表及信息汇总表(纸质版一式1份)填写完成后一并交到各二级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竞赛部,同时将项目申报书、汇总表(附件5)及创新创业师资入库表及信息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到各二级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公布的工作邮箱。2021年、2022年校级大创已立项的项目可根据团队实际情况需要修改项目负责人进行本次大创计划项目申报。

4.各二级学院请于2023年4月12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将本学院全部的纸质版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3、4、5)、创新创业师资入库表及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经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并填写推荐意见盖行政公章后,统一交到创新创业学院(官渡校区中专楼115办公室、西城校区综合教学楼H314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按邮件名以“**学院2023年大创申报材料”命名,发送到邮箱:cxcyxy@gdupt.edu.cn

5.2023年4月到7月,学校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组织完成相关评审工作,在各类项目中择优申报国家级、省级大创计划项目。各二级学院立项校级大创计划项目数量将根据各学院申报数量确定,其计算公式为:各二级学院立项项目数=(全校立项项目数/全校申报项目数)*本院申报数量。

五、项目的执行与验收

1.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

2.学校将对立项项目划拨一定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学校的大创计划项目管理规定、财务管理规定进行管理,立项团队需依法依规、扎实做好项目研究工作;

3.立项项目做好总结,编制项目决算,立项次年12月提交验收或结题申请,无特殊原因未按时提出验收申请的,按不通过验收处理。学校将按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合同》要求开展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六、注意事项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科研学术行为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申报材料的填写必须规范;

2、同一项目不可变相重复申报,申报材料必须真实,项目申报人(负责人)、参与人有伪造或者变造申请材料的,撤销当年申请项目资格;其申请项目已立项的,撤销原立项决定,追回已拨付资助经费;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情节严重的行为,一经查实,由创新创业学院直接作出终止资助项目实施的决定,并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

3、项目申报人(负责人)以所在二级学院为单位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在校期间能顺利完成结题,原则上大四学生不予申报;

4、各二级学院务必仔细阅读通知,并将通知传达到各班级,尽可能让班级的每个同学都收到通知,从而进行正确项目申报;

5、各项目指导老师和二级学院务必做好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筛选工作,所有申报材料必须按通知要求进行填写,核对申报书与汇总表信息是否一致;

6、所有申报材料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注意必须在截止时间内完成所有申报材料的提交,不接受学生个人提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孙老师

办公电话:0668-2923912(官渡)

0668-2339195(西城)

附件:

1、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2、创新创业师资入库表及信息汇总表

3、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表

4、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表

5、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6、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7、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注:相关附件均可在学校校园网与创新创业学院网站,网址:https://cxcy.gdupt.edu.cn/,校素拓中心公众号官微推文中下载)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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