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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学院关于收集二级单位(部门)及其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材料的通知

【内容提要】各二级学院: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二级单位(部门)及其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广油党〔2021〕21号)(附件1)中的“基本指标”考核内容(B-9 大学生创新创业),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牵头统计各二级学院学生获奖、论文发表、专利申请及新增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统计范围:各二级学院学生在2021年获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情况、公开发表论文(含国际主要检索系统收录论文、国内权威期刊收录和登...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二级单位(部门)及其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广油党〔2021〕21号)(附件1)中的“基本指标”考核内容(B-9 大学生创新创业),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牵头统计各二级学院学生获奖、论文发表、专利申请及新增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统计范围:各二级学院学生在2021年获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情况、公开发表论文(含国际主要检索系统收录论文、国内权威期刊收录和登载论文)情况、获国家专利以及新增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情况。

(一)学科技能竞赛获奖情况(在“学生获省级及以上学科技能竞赛获奖”程序中未填报过的进行填报,统计时间为2021年——至今)

(二)学生发表论文(在“学生发表学术论文”程序中未填报过的进行填报,统计时间为2021年——至今)

(三)学生专利著作权情况(在“学生专利著作权授权”程序中未填报过的进行填报,统计时间为2021年——至今)

请务必通知学生在12月12日前登录学校官网“办事大厅——公共服务栏”选择对应程序补报相应成果,学院管理员及时审核上传的信息。平时如获得相关成果,请及时在“办事大厅——公共服务栏”相应程序上报,以免漏报,导致统计数据有误。

在新增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方面,各二级学院汇总提交本学院电子版《2021年新增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情况》(附件2),请一并提交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设协议作为佐证材料,若无数据则无需提交。12月12日前完成相关表格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cxcyxy@gdupt.edu.cn

本次收集的数据及佐证材料将用于二级单位(部门)及其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依据,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审核,保证数据准确、真实、有效,填报的数据必须有据可依、有据可查,并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统计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创新创业学院联系,联系人:孟老师,联系电话:2923912。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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